回族的食俗各地飲食
在中國的少數民族中,沒有一個民族像回族那樣廣泛地分佈於中國各地。據文獻記載,唐宋時期利用南方航路來中國華南地區貿易的伊斯蘭教商人,在其居住的地區內始終保持著純粹的伊斯蘭教文化。相反,漢族卻開始食用這些商人帶來的檳榔。事實上,即使在色目軍的屯營中,作為回教軍隊,士兵們吃的也是伊斯蘭教的飲食。隨著軍事駐屯的逐漸永久化,他們的生活也轉變為屯田生活在明朝滅亡清朝建立後,色目人脫離屯田,集體轉變為專門從事運輸和商業的社會階層。隨著周圍環境的變化,他們逐漸接受了各地的飲食文化。
另外,在元明兩代,許多色目人被選為官吏。告別是在明朝宮廷中,官至二品以上者,在拜謁皇帝時將被賜與陪膳。皇帝的宴席上自然會出現豬肉,吃了這樣的宴席等於觸犯了回教教義。可是,如果辭退皇帝的賜食,等於是對皇帝的不忠。顯然,這種情況使色目人處於教義與皇帝之間,左右為難。因此,他們一般不再指望發跡高昇而辭去官職。
在今天的中國,無論是城市中的回族人還是農村回族人,當他們在外吃飯時,一般是在標明「清真菜館」(回族菜)的飯館中就餐。家庭烹調時使用的羊肉也是從回教經營的店舖買來的。至於其它副食品,回族已完全與漢族同化,以至很難指出兩者的不同之處。
回族的谷粉食品豐富多采。其中最普遍的是面類,其種類很多(如冷面、湯麵、炒麵、澆汁面、肉末面、細面、豆澱粉面)。此外,還有餃子、餛飩饅頭、羊肉包子等。
在米食方面,新疆的回民同維吾爾族一樣製作抓飯,而內地的回民沒有這樣的飲食習慣他們一般是同漢族一樣吃米飯,或是把米煮成粥。
在肉的烹調方法上,據說回族一般是把羊肉與各種蔬菜搭配在一起,製作成各種副食的炒菜。這些炒菜除不使用豬肉以外,在其它方面與漢族的菜餚幾乎沒在差別。
在魚類方面,回教的教義中規定禁食無鱗的魚,而內陸河和湖中捕獲的鯉魚、鯽魚、草魚等淡水魚類則是回民餐桌上常見的菜餚。
油香是